记者昨天(15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5日起,缴存职工在该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贷款、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改由中心柜面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扫描身份证原件,自行打印身份证件或自行复印身份证件存档,且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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