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社局
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生产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社会大局,福州市人社局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措施,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劳动力资源储备优势,为企业用工阶段性需求和全面恢复生产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主要有: 1. 就近就地用工调剂政策。各类合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劳动力10人以上(含10人)且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用工调剂平台奖励。为重点企业保障企业服务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予以用工调剂平台奖励。 2. 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政策。各类合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诚信用工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1000元,普通工每人6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为重点用工保障企业服务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根据《关于提高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引进劳动力和企业复工用工服务奖补标准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3号)规定,在招聘和引进劳动力工作满3个月后,按属地原则向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上述两项政策申报材料。相关通知已公布在福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 3. 包车接送务工人员返岗补贴。3月底前(暂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省外(疫情较轻省份)务工人员返榕包车(含铁路旅客车厢)。包车费用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先行支付,完成接送工作后,由县(市)区人社局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核定标准50%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申报通知将公布在福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问题,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企业复工复产招聘需求信息可到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和福州人事人才网(www.fzrsrc.com)查询。 让我们携起手来,戮力同心,共同战斗。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会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