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厦门海关放行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同时也是福建省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业务,该单的放行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厦门关区正式启动。
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模式主要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城电商平合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企送达购买者。
近年来,福建省跨境电商快速发展。2015年,福州、平潭获批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全国含江苏昆山仅3个城市获批),成为全国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点城市;自2018年开始,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龙岩等6个城市先后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据海关统计,2019年我省跨境电商进出口达25.53亿元,同比增长89.21%。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传统外贸出口大幅回落,但跨境电商却逆势增长,1至5月份跨境电商1210保税、9610零售进出口达33.68亿元,同比增长近4.9倍;8639邮快件进出口8.51亿元,实现净增长,为全省外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