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日前,沙县司法局联合民政局又一次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路过的市民争相扫码。
“回头看过去的普法工作,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不少:普法渠道窄、内容陈旧、形式单一……”沙县司法局局长彭伟说,根据行政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县(区)一级的普法责任涉及环保、公安、交通和教育局等48个部门和单位。过去,由于部门间单打独斗,加之缺乏经费保障,普法效果有限,以致给群众留下“摆摆摊、拉拉横幅”的简单印象。
如何打破僵局,走出一条集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于一体的普法新路?经调研,2017年3月,沙县决定创新普法工作方式,由县司法局和依法治县办牵头,搭建电视、广播、户外、基地、信息5个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在当地电视台开设“普法之窗”栏目,每周播出一期普法故事;在当地电台开设“法治园地”,每天分10个时段滚动播放全县法治动态;在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设立户外普法平台;建立含法治宣传教育综合区、法治电影剧场和VR法治教育体验馆等多个功能区的法治教育基地;开通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多级联动的新媒体矩阵。
搭建好普法平台后,关键在落实。很快,沙县印发《关于建立“平台+部门”宣传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各部门普法时间节点安排表》,整理出国际妇女节、世界卫生日和全国植树节等52个重要时间节点,涉及48个部门单位,明确每个时间节点的牵头单位、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我们还与全县48个部门‘一把手’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部门责任人,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重要内容。”副县长陈东胜说,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此举将原本分散的普法资源重新组合,既扩大了普法效果,也提升了普法效率。